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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梅戲簡介

黃梅戲是福建五大劇種之一,從山歌發展成民間戲曲,是早期台灣社會的重要娛樂活動之一,起源於宜蘭地區,以摻雜文言的閩南語為主,自二十世紀初葉由來自漳州地區的移民引入「歌仔」與「車鼓」融合發展而成。

最 早期的野台歌仔戲,今日仍常見於台灣廟宇酬神戲,它吸收四平戲、客家採茶戲、高甲戲、亂彈戲的表演形式,模仿其身段、服裝,逐漸形成完整的表演形式。到了 日治時期,內地許多劇團來台演出,歌仔戲吸收了福州班的布景、連本戲形式,學習京劇的武打、身段和鑼鼓點,開始進入內台演出,即觀眾必須買票進戲院觀賞。 隨著影音資訊的廣泛傳播,五、六十年代的出現了「廣播」和「電影」的歌仔戲,廣播電台延攬歌仔戲演員,甚至自行成立戲團作廣播演出,而長篇舞台劇本亦濃 縮、剪裁為兩、三小時的電影作品,深受觀眾歡迎。到了六二年台視的成立,使歌仔戲出現在電視螢屏,藝人楊麗花曾轟動一時。七十年代政府推行國語運動,一度 窒礙歌仔戲的發展,但十年後又因本土意識逐漸蓬勃而重現文化場,更進駐國家戲劇院、各縣市文化中心表演。

歌仔戲唱腔特點是曲多白少,格律自由,具有較強的藝術表現力。主要曲調有七字仔調、雜念調、大調、倍思及其他民歌、時曲。

歌仔戲的伴奏不少,除傳統的椰胡、大廣弦、京胡、南胡、月琴、三絃、笛、簫、古箏、嗩吶、扣仔板、梆子、大鑼、小鑼、通鼓、北鼓、鈔、大鈸、小鈸、雙鈴、水魚及板拍等,也有西洋的爵士鼓、電子琴、電吉他、色士風及大提琴等;華洋不擋,俱納為己用。

歌 仔戲具滑稽詼諧、俚俗生活化的特點,腳色行當從原來的小生、小丑和小旦,吸收其他大劇種增至八大腳色,即小生、副生(即次要「生」角,演反面者則稱反生; 會武功者就是武生)、苦旦、副旦(即次要「旦」角,又稱花旦,演反面壞女人的稱妖婦)、大花、老婆(老旦)、三花及彩旦(三八)等。

歌仔 戲的劇目受到話劇極大的影響,除了傳統戲曲的歷史故事、神怪吉慶、傳說故事,還囊括了劍俠加上現代的奇情浪漫、戀愛情仇、生活笑鬧等等題材,連希臘悲劇 《伊低帕斯王》、法國小說《茶花女》、西方名劇如《哈姆雷特》、《歌劇魅影》等都改編演出。近年,歌仔戲得到許多的學者、文化人及現代劇場工作者熱心投 入,加以改進及發揚,添上活力新姿,一折《白蛇傳.水漫金山》動用數十輛消防車噴水營造氣氛,配合白蛇與青蛇「吊威也」的表演,堪與國際音樂劇的製作相提 並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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