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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五, 13 二月 2015 18:30

粵曲與變文

晚唐詩人吉師老「看蜀女轉昭君變」一詩,描述蜀中女藝人說唱「王昭君變文」的情景,更證明了由說唱而至「變文」的藝術演變。這種演變,再發展到戲文的演變,在這演變中,往往將歷史人物故事變相。

撰文: 黃紹明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「變文」是我國古典文學上的一個名詞,顧名思義,「變文」即是變相之文,和「說唱」文化有千絲萬縷的關係。這種文化,早在遠古已有,近代發現的敦煌卷中各種類型的說唱材料,證明了這個說法。而從四川成都出土,現收藏在中國歷史博物館的東漢伎人銅俑,一手持鼓,一手比劃,便是早期說唱文化的描摹。晚唐詩人吉師老「看蜀女轉昭君變」一詩,描述蜀中女藝人說唱「王昭君變文」的情景,更證明了由說唱而至「變文」的藝術演變。這種演變,再發展到戲文的演變,在這演變中,往往將歷史人物故事變相。這種變相,並不隨年代的遠去而消失,可以說,「變文」古今如是。當然,今日的粵曲也不例外,粵曲的變文,可以分為兩類,一類是借用古人的變文,一類是自創的變文,從娛樂的角度來看,任何變文都應無可厚非,但若從歷史、文藝和教育的角度來看又是另一回事了。這裡特別選了些著名或流行一時的粵曲,從歷史和文藝的角度和大家研究和分享,純屬個人意見,並無他意,筆者將這些曲分類為無傷大雅的變文,有誤導之嫌的變文,根據元劇的變文,和借名虛構的變文。

(一)無傷大雅的變文

有愛好粵曲的朋友們討論如果要寫一曲杞良別孟姜,是否要在曲詞中說明相別的理由是出征還是去築長城?一位朋友說:「小學生都知道是去築長城啦」,另一位朋友說:「你錯了,歷史上根本沒有哭倒長城這回事,如果不說,便主題不明,所以,說明總比不說好」。是的,歷史只有記載齊國大將杞良,戰死於莒,其妻在齊城枕屍痛哭,十天後城牆被她哭倒的記載。劉向的「烈女傳」便記載了城塌的故事,和「禮記‧檀弓」內曾子說「其妻迎柩於路,而哭之哀」。很大機會,孟姜女哭倒長城的傳說,便是由上述的記載變文而來,再而產生「孟姜女變文」的說唱。「左傳」並沒有哭的記載,而曹植則有詩句「杞妻哭梁,山為之崩」,句中的梁,即是杞良,是山崩而非城塌了。傳說中杞良變成了范杞良或范杞梁,甚至被訛化成「孟喜良」或「范喜良」。無論如何,杞良是戰死沙場而非死於築長城。

有關這故事的粵曲很多,例如近年的《天涯別恨長》、《孟姜女尋夫》、《孟姜女千里哭夫》等,和較早期林家聲和冼劍麗的《孟姜女別夫》,都是傳頌一時的歌曲。《天涯別恨長》和《孟姜女別夫》,便是築長城的變文。

一些曲內有送寒衣的情節,是出自「隋唐樂府」之「送衣之曲」。孟姜女之名字,是否也是因為詩經的「彼美孟姜」即是美女之意,而借此造出來的?則難以考證了。不過,這個故事,既能流傳久遠,縱然是說修築長城,杞妻孟姜,都應屬於無傷大雅的變文,筆者認為可以繼續歌頌下去。

(二)有誤導之嫌的變文

近年一首粵曲「錦江詩魂」,描寫薛濤病危,愛侶元微之趕回送她最後一程的情況。這曲子作了兩個很大膽的「變文」:(一)生死顛倒:根據書籍記載,元微之(元稹)生於公元779年,終於831年,而薛濤則生於770年,終於832年。雖然薛濤終於何年有很多傳說,但由段文昌為她寫墓誌銘一事來看,上述年份應最合理。元微之比薛濤早逝,何來微之趕往送薛濤最後一程?如果薛濤臨終,元稹在她身邊,又何勞段文昌為她寫墓誌銘?(二)脫離史實:據典籍記載,元微之與薛濤這對「姐弟戀」相處時間很短,元微之赴揚州後,再沒有作「崔護重來」。另一著名粵曲「錦江詩侶」也出現了時空有誤的問題,薛濤激怒權貴,被罰往松州再被召回成都時應在809年之前(按年譜計算,她罰赴松州作「十離詩」時是年約二十,即790年),而元微之使蜀則約在809年之後(按年譜是元和四年,即810年,時微之三十,濤年四十),何來元送薛「淚飛送別台」?粵曲往往將他們寫成愛情典範,殊不知元微之多情卻薄倖,他的悼妻名句「曾經滄海難為水,除卻巫山不是雲」竟然是「曾經滄海俱為水,除卻巫山亦是雲」,同年便和薛濤一起,兩年後更在江陵府再另娶他人。他的「會真記」(又名「鶯鶯傳」),歷代及近代學者例如魯迅和林語堂,都認為這是他拋棄家中少女的自述(元代的「西廂記」原出於此)。這類曲子,是否失去教育意義,只適合作娛樂之用?

不但這故事的曲有「變文」,詩也有「變文」,有些詩中字句,還出現在粵曲內。且看王建的詩:「萬里橋邊女校書,琵琶花裡閉門居,掃眉才子知多少?管領春風總不如。」其中「琵琶花裡閉門居」一句,亦作「枇杷巷裡閉門居」,誰變誰?且勿論,清代宋長白在「柳庭詩話」中說:「洛谷中有琵琶花,與杜鵑相似,後人不知,改為枇杷。」既然薛濤脫籍,隱居浣花溪畔,寫詩做箋度日,何不以「琵琶花」取代妓女的「枇杷巷」,給「薛濤箋」主人一個尊重?

(三)與元劇有關的變文

眾所周知,漢賦、唐詩、宋詞、元曲和元劇,是我中華文化不朽的代表,元曲和元劇更是普羅大眾的精神食糧。粵曲的《竇娥冤》或《六月雪》、《六月飛霜》和《大審》,和元劇有千絲萬縷的關係,上述粵曲,描寫竇娥三歲喪母,被父賣給人家作童養媳,十七歲結婚不久夫死,被流氓張驢兒迫害,被誣殺人,官判死刑,行刑前幸得其夫趕來親審此案,夫妻團圓結局。這故事是從被列入國家十大古典悲劇之一的元劇「竇娥冤」變文而成,在關漢卿筆下,故事比粵曲更為悲慘,竇娥慘遭貪官屈打成罪,被判死刑。行刑前指天發下三樁「無頭願」:一是死後必血濺白練,半點兒不沾地,二是六月飛霜,遮蓋她的屍體,三是大旱三年,以白己冤。這三個願奇蹟地在她死後一一出現。其後她的生父竇天章得皇上任命巡查各地不平案件,見竇娥鬼魂出現,重審此案,得以申冤。其實,元劇「竇娥冤」是根據魏晉南北朝干寶「搜神記」內「東海孝婦」變文而成,「東海孝婦」描寫一個漢代孝婦周青遭誣陷被判死刑,行刑時頸血噴飛旗竿,死後當地三年大旱。關漢卿把它發揚光大了。不過,上述粵曲雖然有六月飛霜,三年大旱,但並沒有將慘情全部表達,這樣「變文」,是好是壞,見仁見智了。

第二個要說的粵曲是《漢宮秋夜雨》,曲中描寫王昭君在出塞和番前夕,秋雨淒迷,漢皇親到宮中與她道別,她留下漢衣裳的情節。這曲取材馬致遠的元劇「漢宮秋」,這元劇把昭君出塞作了很大的變文,可以說是變文中的變文,把本文第一段所說的「王昭君變文」,來個「說盡綺羅當日恨」(吉師老詩句),因恨而死的變文再變。在馬致遠的「漢宮秋」內,首先寫她留下漢衣裳,再寫她一出關便投河自盡。這種變文,雖然感人,但與「後漢書」大相逕庭,更有誤導世人之嫌,理由是:一、昭君出塞同年夏天,漢元帝便辭世,何來「秋夜雨」或「漢宮秋」?二、歷史記載昭君以德和番,在番邦生活,使漢匈和睦相處,數十年沒發生戰爭。「漢宮秋」是否太著重悲慘的際遇而忽略了王昭君這位「落雁」美人的德行,和對國家民族的貢獻?是否缺乏了像王安石「詠昭君」詩中所說:「漢恩自淺胡自深,人生樂在相知心」那種人性的唱詠?

當然,《漢宮秋夜雨》只是取材於「漢宮秋」,且只是互唱離別之苦,並沒有寫一出關便投河自盡,抹殺王昭君在歷史上對國家民族的貢獻。

(四)借名虛構的變文

天馬行空,借名虛構的粵曲很多,首先要說的是《秦淮冷月葬花魁》,曲中描寫秦淮名妓馬湘蘭,因國舅爺加債,奪去「月嬌樓」,馬湘蘭悲失枝棲,正在病中徬徨之際,幸得錢謙益替她贖回屋契,令她驚喜交集。但這曲有很多商榷之處:一、曲中說「卿是秦淮八艷為魁首」便有問題,題目的「花魁」和曲中的「秦淮鬥艷我奪魁首」是指當時當地,當然沒有問題,但八艷之首則有點誇張了。按明「板橋雜記」,八艷是:柳如是(1618-1664)、顧橫波、馬湘蘭(1548-1604)、陳圓圓、寇白門、卞玉京、李香君和董小宛。論美色,說曲藝,不同年代,很難比較,就等於楊玉環與西施誰美一樣;論才華,各有千秋,例如馬湘蘭好畫蘭,柳如是好弄詩,誰人第一,見仁見智。二、錢謙益(1582-1664)比馬湘蘭年輕三十六,馬湘蘭終年五十六歲,錢才過二十,怎能如曲中所謂「與卿今如昔日誓同舟」?反而錢謙益的愛妾是柳如是,而馬湘蘭的心上人是江南才子王稚登(1535-1612)。此曲似有亂配鴛鴦之嫌了。但真奇怪,這首故事虛構的粵曲,卻風行一時,亦足證撰曲人的藝術天份了。再說王稚登,他有詩句:「紅顏薄命空流水,綠酒多情似故人」,其實他應對馬湘蘭的「紅顏薄命空流水」負上很大的責任,因為他一去不回,還說「藕絲無力終愁斷」,與「錦江詩侶」元稹對待薛濤一樣,是否「負心每是讀書人」?

另外一首經典名曲《蘇小妹三難新郎》,寫蘇小妹(說她是蘇軾的妹妹)與秦少游新婚之夜的浪漫文試,正所謂要洞房嗎?請先過三關,尤其是第三關,曲中那「閉門推出窗前月」、「投石沖開水底天」的對聯,可以說是街知巷聞,可以不必多述了。這故事出自明末清初的小說選集「醒世恆言」、「三言二拍」和「今古奇觀」。但我們應知道這故事純屬虛構,理由是蘇小妹並不是蘇軾的妹妹,而是蘇軾三個姐姐中最幼的一個,比蘇軾大一歲,比秦觀大十五歲,21歲出嫁時秦觀才6歲,且早逝。蘇軾有和其弟蘇轍有書信來往,但卻找不到和蘇小妹書信往來的一紙半字。而秦少游的妻子是徐氏。所以這個故事,可以說是借歷史人物,「變文」一用而已。但是這個變文,卻是很有文意。

(五)結語

筆者認為從娛樂的角度來看,只要不作惡意醜化,任何變文都應無可厚非,而上面文中意見,是個人從歷史及文藝的角度而言。

明末清初戲劇家李漁有這樣的一套理論,他說:「予即謂傳奇無實,大半寓言,何以又云姓名事實必須有本?要知古人填古事易,今人填古事難。古人填古事,猶之今人填今事,非其不慮不考,無可考也。傳之於今,則其人其事,觀者爛熟於胸中,欺之不得,所以必求可據,是謂實則實到底也。若用一二古人作主,因無陪客,幻設姓名以代之,則虛不似虛,實不成實,詞家之醜態也,切忌犯之。」所以李漁的結論是「歷史不可改」和「姓名事實必須有本」。這個理論,遠在後漢年代,已出現在王充的「藝增篇」,他批評「言事增其實」(即言過其實)和「辭出溢其真」(即以假亂真,歪曲歷史),至令「墨子哭於練絲,楊子哭於歧道」。現代粵劇研究者胡振在他的「廣東戲劇史」前言篇中對「有本」加以認同,他說:「寫小說可以空中樓閣,任作者心意。但寫歷史人物要真實性。」那麼,若果說文以載道,今人寫古事,是否要合乎史實,戲曲才不成戲言和曲解?才能達到朱自清在他的「經典常談」序中所說:「經典訓練的價值不在實用,而在文化」?在娛樂與教育並重,和粵曲文化走進校園的今日來看,粵曲變文,是否要「變得其所」和必要時註明「此故事純屬虛構」或註明出處呢?還是留給撰曲家自行決定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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